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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居家隔离最新指引
http://www.CRNTT.com   2022-05-09 21:44:32


 
  (八)同住人员要求。同住人员须与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共同执行管控措施。

  (九)加强排水管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坐便器、淋浴排水地漏应及时补水,每天注水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50ml,或采用硅胶垫、防臭地漏芯等防臭装置封堵地漏。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三、社区(村)工作要求

  (一)开展环境评估。社区医务人员应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内、外环境进行专业评估,不具备条件的,不得作为居家隔离观察场所。

  (二)履行告知义务。通过书面或电子告知书等方式,向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明确防疫责任义务,以及不遵守防疫要求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告知其出现健康问题时可联系的社区(村)卫生医疗机构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强化技防措施。加装门磁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加装摄像头,提供便携式智能测温贴等。及时将其信息录入“北京市疫情跟踪数据报送系统”,赋“北京健康宝”黄码。

  (四)开展健康监测。社区(村)医务人员要记录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和同住人员每日早晚体温及健康状况。发现其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五)组织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按照防疫要求,卫健部门组织专业机构为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组织社区(村)医务人员指导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抗原检测,并加强抗原检测相关培训。观察期满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及时解除隔离,并为其“北京健康宝”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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