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14日电/据光明日报报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乡村振兴开始进入具有组织保证、法治保障的新局面。
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以产业兴旺为重点、生态宜居为关键、乡风文明为保障、治理有效为基础、生活富裕为根本,这些目标的实现都需要法治的保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乡村法治教育,提高农民整体法治素养,打造具有高度法治观念的农村工作者队伍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变革乡村法治教育理念。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不能只注重聚焦于打击某一时期比较集中突出的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作物、森林防火、焚烧秸秆等,单纯宣传强调法律的惩罚措施和威慑作用。乡村法治教育要转变为培养农民的权利意识、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既强调法律对违法者的惩罚,更要宣传法律对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让农民感到法律对自己“有用”,激发他们对法律的热爱,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
第二,革新乡村法治教育内容。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效推进,农民的权利意识逐步觉醒。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观念的多元化使传统的法治教育内容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当前需要,必须根据农民的实际需要打造全新的乡村法治教育内容。应该针对当前农村突出存在的法律问题,如婚姻家庭相关的未成年子女抚养、养老和继承纠纷,随着“三权”分置改革带来的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产权争议增多,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劳动争议、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纠纷凸显等,打造法治教育内容。因此,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应针对普遍性突出问题,通过编写发放实用性强的法律手册、典型案例集锦等,使农民自觉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