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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特区政府强调制定香港国安法是为了让香港居民重新享有黑暴期间不能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
中评社香港7月28日电/据大公报报导,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下称委员会)昨日发表报告,无理要求香港特区政府采取行动废除香港国安法。特区政府强烈反对委员会不公平的批评,强调制定香港国安法是为了让香港居民重新享有黑暴期间不能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委员会在检视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时,应适切考虑该法订立前社会暴力动乱的背景,以及香港国安法的实际操作和成效。特区政府亦深信,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和保障社会的整体利益均有利于香港特区民主的稳定发展。
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提交的第四次报告于7月7日、8日及12日举行会议后,于7月27日发表审议结论。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率领9人代表团以视像形式出席该会议。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表示,在制定国安法的过程中,已全面考虑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内的相关内容,并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时亦须遵守各项人权保障原则。国安法清楚列出所规定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这些罪行的定义清晰,亦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国家安全法所订罪行相似;这些罪行具有域外效力,亦完全符合国际惯例。
警方行动符合国际人权规范
发言人强调,制定香港国安法是为了让香港居民重新享有于2019年6月至2020年年初的黑暴期间不能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国安法确实达到预定效果,并迅速和有效地恢复稳定和安全。这是于香港生活的人和于香港经营的商户的亲身经历,无可争议。他们对香港继续作为开放、安全、有活力而友善营商的都会感到释怀和高兴。
发言人重申,委员会指“香港警察使用过分武力”,是无视暴徒当时使用的极端暴力。2019年的示威活动并非如暴徒谎称的和平示威,而是带有严重暴力并已经超出了宪制保障的范围。警方的行动是回应性的,并没有超过恢复治安所必需的。
审议结论并没有就实际情况作出公允而持平的描述。警方在使用武力方面有严格的指引,这些指引符合国际人权规范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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