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省级粮食协会与仲裁委合作先河
综合利用诉讼、仲裁与调解多元化方式解决商事争议是近年来的重要趋势。其以灵活多元的方式有效平衡了商事争议解决的公正性与效率性,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大的选择范围。
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旺国归纳了我国粮食行业争议解决的具体出路:首先要重视粮食行业的争议解决问题,提高解决机制对行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其次要建立行业多元化解决机制,并立足粮食行业特点,选择适当的争议解决方式。另外要坚定选择仲裁,解决行业争议的多重困境,整个行业需要学会和使用仲裁方法和手段。
仲裁是一种商人自主创设的争议解决机制,以“一裁终局”的方式快速解决争议,可以保证商事交易的连续性和利益产生的持续性,降低争议解决的成本。其与诉讼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段滢介绍,仲裁还具有高效性、专业性、独立性、灵活性、保密性等诸多优势,对于标的额大的商事争议,整体费用支出更为经济,适合解决包括粮食在内的大宗商品争议。
“粮食行业争议解决机制”项目将北京粮食行业协会和北京仲裁委员会联合起来,开创了省级粮食协会与仲裁委合作的先河。林志炜表示,与北京粮食行业协会的合作有助于维护行业内企业的权益,汇聚粮食行业整体意见,制定公开透明的统一行业标准。同时,仲裁成为粮食领域主体跨入市场化、国际化后开展商务活动的首要选择,对我国粮食行业国际话语权的提升也有所裨益。
今天启动的项目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即行业协会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宋春伶会长表示,行业协会将汇集更多业内企业的需求,通过现场调研、理论研讨、案例汇总、规则创制、制度宣传,创造出更加公正、高效、便利、合理的争议解决机制,为粮食贸易经营主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促进粮食行业的稳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