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18日电/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是对我国信用卡业务的一次全面规范。此举对信用卡业务发展会产生比较重要的影响,推动信用卡业务迈入专业精细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信用卡既是支付工具也是结算手段,更具有小额信贷功能,满足金融消费者多方面需求,在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在大力发展零售银行业务的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高度重视信用卡业务,信用卡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8.00亿张,人均持有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0.57张。
但在发展过程中,我国信用卡业务一些不足和问题也逐步显现,如部分银行信用卡发展模式较为粗放,过度依赖外部机构发卡,息费不够透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部分持卡人债务负担偏重,存在违规套现、“以卡养卡”等问题,资产质量有下迁的趋势。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管,引导和规范信用卡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信用卡新规的制定可能对三类银行产生一定影响:一是近年来信用卡发卡数量增长过快的银行;二是借助外部机构合作发卡较多的银行;三是长期“睡眠卡”占比较高的银行。对银行来说,应加快转变理念,优化信用卡业务发展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息费适中、特色鲜明的信用卡产品,提升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特别是要用好央行取消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限管理的政策,对不同区域、群体和客户进行差异化定价,以优质服务吸引和留住持卡人。对持卡人来说,应理性使用信用卡,不过度透支,不违规套现,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让信用卡成为个人的“信用名片”。
有鉴于此,规范信用卡业务,应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转变发展模式、治理过度授信、规范息费收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严格外部合作管理等多个方面,稳妥施策。
一是强化管理和促进发展相结合。《通知》要求,银行制定审慎稳健的信用卡发展战略,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薪酬支付机制,规范员工行为和发卡营销,加强分期业务规范管理。特别是对分期业务,要求银行必须与客户就每笔分期业务单独签订合同,统一采用利息而不是手续费形式展示资金成本。这些规定有助于治理不规范的市场竞争行为,引导银行摒弃信用卡业务发展的“速度情结”和“规模情结”,回归本源,从根本上推动信用卡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是明确责任和提升服务相结合。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信用卡业务的重要环节和流程,强化银行在信用卡营销、授信、风控、催收等方面的责任。比如,要对关键环节采取录音录像或其他措施记录重要信息,授信审批时应扣减客户在他行已获额度,以及规范催收行为。对日常投诉较多的收费问题,银行必须严格履行息费说明义务,并以明显方式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这有助于压实银行主体责任,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信用卡服务质效。
三是自主经营和规范合作相结合。信用卡是持牌机构经营的特许金融业务,客户办理信用卡包括联名卡都须通过银行渠道,不能存在中间商和掮客,不能将信用卡申请、客户信息采集等核心环节外包。外包合作不应完全否定,而是对营销获客、联名卡、催收等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比如,通过合作机构获取申请的,发卡数量不得超过总发卡数量25%,授信额度不得超过总授信额度15%,这将有效抑制部分银行通过外部机构直接扩张发卡规模。
四是加强监管和推动创新相结合。不得简单地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等作为考核指标、“睡眠卡”占比不得超过20%等,坚持负面清单与正面清单结合,全面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管。同时,还要预留创新空间,积极推动线上信用卡业务试点。加快信用卡数字化转型和线上信用卡产品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互联网消费信贷服务,这或将成为信用卡业务发展的“第二曲线”。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董希淼(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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