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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长林姿妙。(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8月23日电/中国国民党籍宜兰县长林姿妙与县府团队涉贪渎案,宜兰地检署今天侦结共起诉15人。宜兰地检署表示,林姿妙与助理张桂绫涉嫌洗钱罪嫌,林姿妙以进出现金1至3%对价或无偿方式,租借多个人头帐户,金流总计达7844万元,与林姿妙每月约18万元收入,显不相当。
台媒报导,宜兰地检署表示,自洗钱防制法修正施行日2017年6月28日起算至2019年10月16日,林姿妙向7人与1间开发建设公司借用金融机构帐户,约定依据每次存入、领出之现金数额,支付1%至3%不等的对价,以此租用或无偿借用人头帐户。
宜兰地检署说,林姿妙指示张桂菱处理帐务,方式是,林姿妙先开立支票存入人头帐户,再将现金交给张桂绫,由张桂绫存入林姿妙罗东镇农会及冬山乡农会的支票帐户,以兑现林姿妙开的支票,票款转入人头帐户后,张桂菱再向人头帐户主人拿帐户存折及印章,将帐户内的现金领出来,交给林姿妙,或是将人头帐户内的金额,转帐至林姿妙的帐户,前后金流总计达7844万元。
检方指出,林姿妙2010年3月1日上任罗东镇长、2018年12月25日上任宜兰县长至今,除了每月3万元租金收入及每月薪资所得约15万元,并无其他收入,但7844万元金流并无合理来源,且与收入显不相当,认定林姿妙藉由租用或无偿借用帐户方式,收受无合理来源且与收入显不相当之现金。
检廉侦办期间发现,林姿妙2018年担任罗东镇长期间,疑涉1558地号案,与时任罗东镇公所经建课长赵竑勋、课员黄耀智共犯图利罪嫌;7844万元中,有2293万元,是在林姿妙涉此案至2019年10月16日止,存到林姿妙农会支存帐户,以兑现支票,其自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再存入2293万元至农会支票帐户。
检方认为,林姿妙财产增加与收入显不相当,有提出合理说明义务,虽然林姿妙有提出答辩和说明,但经查证结果,林姿妙借偿款项经过、支付利息方式等均悖于常情,且显不相符,无从认林姿妙已提出合理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