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如期完成东中西部全域、农牧渔民全员、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的振兴,必须用改革法宝清除制约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同时,深化农村改革一定要放在历史的长河中来审视,不能急于一时,也不能寄于一事,要保持历史耐心,切忌贪大求快。凡是涉及农民基本权益、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情,必须看准了再改。对农村改革整体如此,对农地变形的探索也应如此。
具体来说,不同地区不应也不能“齐步走”,田块也不是越大越好。大国小农始终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当前,多数地方主要是通过土地流转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一些地方也探索了“一户一田”“互换幷地”等其他形式。我国农村情况较为复杂,不同地方有不同特点,解决耕地细碎化的方法也不应一律。各地要针对当地的经济社会状况、地形地貌特征、农业机械化水平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型主体培育情况,在落实“三权”分置、保护农民利益的基础上,尊重农民首创精神,寻找适合自己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