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函询方式,是江西省纪委监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抓手之一。近年来,省纪委监委在监督和办案中发现,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往往存在省里因层级和距离较远监督不及时、不全面,市里距离近但又刚性不足的问题。江西省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压实设区市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实现省、市、县三级监督力量上下联动、贯通协同,要求当省纪委监委采取函询方式处置县委书记问题线索时,在向设区市市委书记通报所函询主要问题的同时,抄告设区市纪委书记。
“我们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有不少党员干部在被留置后才感叹对党纪国法的学习太少,自身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差。”江西省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要负责同志说。
今年6月开始,该省纪委监委在函询工作中又推出一项新举措,要求被函询对象先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等党纪国法,对照党纪国法谈认识、找差距,再回复函询问题。“虽然只是函询流程上的一个改动,但是能够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在受到警示的同时对照查摆自身问题,教育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向组织如实说明有关情况。”该负责同志说。
跟踪督办整改 做实“后半篇文章”
近年来,江西省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实“一把手”监督“后半篇文章”,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
运用萍乡市委原书记李小豹、萍乡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李锦林等典型案件,萍乡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拿出务实举措,刹歪风、转作风、树新风,不断净化、修复萍乡政治生态。
针对原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钟晓云,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才柬等典型案例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省国资委党委在所有监管企业中开展全面彻底的风险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改,堵塞制度漏洞,完善监督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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