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6日电/个体工商户是中国民营经济的一种重要形态。近年来,国家为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系列政策和条例,包括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但是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性法规仍显不足。近日,国务院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并于11月1日施行。这是继《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个体工商户条例》之后,再次针对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的条例,明确了国家全方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态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个体工商户越来越成为吸纳就业和增加经济活力、改善民生的重要经济形式,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不足1万户发展到当前的超过1.1亿户。新条例肯定了个体工商户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其中提到“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个体经济吸纳就业近3亿,达到全国就业人口的近40%。
研究显示,当面临政策冲击、国际冲击带来经济波动时,个体工商户数量反而会增长,个体经济形式已成为就业的蓄水池。特别是在数字经济时代,线上经营使创业简化,微商、直播等个体就业形态增长迅速。个体工商户的发展便利了人民生活,增加了经济产出,丰富了产品种类,促进了市场竞争,提高了经济活力,是创业的重要初始形态。部分个体工商户规模做大后转为企业,进一步拉动经济和就业增长。
三次个体工商户条例变动的最明显特点,是国家对待个体工商户的态度经历了从“管理”到“支持”和“服务”的转变。旧条例强调登记和监管,管理色彩较重,新条例强调了支持和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反复提及“两个毫不动摇”,旗帜鲜明地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双创”战略实施以来,国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政府服务,简化行政流程,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新条例以全面支持和服务为手段,以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为目的。第十一条在原来修订删除登记费用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并在第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自愿变更经营者或者转型为企业。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这改变了原有先注销再重新登记的规定,为个体工商户转让和转型提供了便利。
新条例大幅增加了各项支持和服务内容。第八条增加了税费支持、创业扶持、金融服务等政策支持内容。第十六条到二十二条新增了市场准入、政府帮扶、场所支持、资金支持、财税、金融、社保支持方面的规定,全面明确政府各部门责任。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风险,新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纾困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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