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1月10日电/据澎湃新闻报导,11月9日,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科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等12家科研院所、清华大学等9家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上海市等6地,被选为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自试点实施方案批覆之日起,试点期限2年。
上述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试点单位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地方制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科技部。
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公布的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12家科研院所分别是: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9家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分别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江南大学、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6个地方分别是: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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