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选民的权利在选举后仍能被夺走,那么在选举前通过种种“合法手段”限制甚至剥夺选民的选举权,就显得很“普通”了。美式民主虽然号称“一人一票”,但无论从程序还是实质上来说,从来没有真正实践过这个说法。比如,过去几年,包括亚利桑那州和佐治亚州在内的许多州,就不断通过立法对选民注册和投票进行所谓“规范”,比如要求选民必须提供哪几种身份证明等,这种种“规范”实质上限制或剥夺了部分群体、特别是少数族裔群体的投票权。
再比如,美国总统选举表面看起来是“直接选举”,但实际上各州选民投票的结果只能决定本州选举人团将票投给哪位候选人。这种选举制度不但放大了人口较少州的选民票的权重,“赢者通吃”的规则更在两党制下令选举日渐变为少数几个州的争夺,而在所谓的“蓝州”和“红州”中,不但少数派选民的声音被淹没,一些所谓“基本盘”的州更是被漠视,选民手中空有选票却不能左右结果。这种局面也让很多选民对选举和投票心灰意冷,从而放弃投票,这何尝不是对选举权的另一种“剥夺”呢?
越来越多乱象表明,美国的民主制度逐渐异化和蜕变,已经越来越背离民主制度的内核和制度设计的初衷。金钱政治、身份政治、政党对立、政治极化、社会撕裂、种族矛盾、贫富分化等问题愈演愈烈,民主制度的功能出现衰退。近年来,美国和世界上许多人都在问,美国还是一个所谓的“民主国家”吗?世界需要对美国的民主情况作深入检视,美国自己也需要好好反躬自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