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24日电/据辽宁日报报道,最近,家住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年家屯村的村民张大爷解决了一件烦心事。其儿子意外去世后,尚有一笔存款,法定继承人经协商一致同意由张大爷正在上小学的孙女继承,在公证人员帮助下,张大爷以视频方式顺利办理好了业务。
去年7月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以来,辽宁省大力推进“公证进乡村”“千家鉴定机构进农村”“乡村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促进乡村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以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助力辽宁乡村振兴。
据了解,为使公证服务触角更好向乡村延伸,各市组织公证机构在所有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公证咨询联络点,公布联系方式,提供24小时公证法律咨询、业务办理预约等服务,有条件的公证机构通过视频公证、巡回公证、定期办证等方式,实现乡村群众申办公证“就近办”,解决农村群众申办公证来往成本高等问题,幷广泛宣传公证制度,引导乡村群众积极运用公证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遭到人身损害时,采取司法鉴定是最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日前,义县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为被鉴定人刘某完成了上门鉴定。锦州市司法鉴定机构在开展鉴定工作的同时,还向农民普及司法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常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帮助他们提高正确认识和依法运用司法鉴定的法治素养。辽宁省在“千家鉴定机构进农村”活动中,积极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对涉农村环境损害、农业农资破坏、农民权益纠纷等提供司法鉴定宣传和咨询服务。
各地还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对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指导乡村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企业矛盾纠纷,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目前全省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60家,建成率和运行率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