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月7日电/据文汇网报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就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及第四十七条作出解释,为香港特区提供清晰指引,一锤定音厘清国安法立法原意,消除了不必要的疑虑,如同定海神针,有利于完善香港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推动香港法治健康发展,让投资者对香港营商及投资环境更有信心。国家“十四五”规划确立了香港“八大中心”新定位,商务往来势将更为频繁,连带法律服务的需求亦会增加。海外律师参与香港一般商业、民事及刑事法律服务的空间依然辽阔,相信不同国籍的普通法系海外律师,在符合香港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仍然能够参与香港多元的法律服务。
国家主席习近平曾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亦是香港向来赖以成功的基石及核心价值。香港2019年的修例风波,影响了部分市民及投资者对香港法治的信心,全国人大常委会为香港制定了香港国安法,稳定社会,安定民心。今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国安法进行解释,厘清立法原意,明确了香港国安委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为特区政府处理相关问题提供清晰指引,行政长官可依法处理国家安全事宜,排除了法律执行程序中的不确定性,以及国家安全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不仅是合情合理、合宪合法,更体现出国家对香港的高度重视及担当,体现出中央一直维护香港法治,亦体现出中央支持香港保留和发展普通法制度。
最近有声音认为,香港须及时修订《法律执业者条例》,以要求海外律师参与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必须取得在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特区政府亦应积极考虑,期望透过完善本地法律,加强在国家安全方面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