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12日电/据大公报报导,记者龚学鸣报导:2019年11月大批黑暴占据理工大学校园而被警方包围,8人涉嫌意图协助理大内的抗争者逃避逮捕,当中包括前议员郑松泰的助理郑锦满及一名民政署行政主任。其中5人否认妨碍司法公正罪,郑另否认被加控的暴动罪,案件早前于区域法院经审讯后,郑锦满被裁定暴动罪成,其余4名被告则妨碍司法公正罪罪成,5人昨日连同认罪的3人于区域法院接受判刑。暴动罪成的郑锦满判监44个月,其余7人则判监至7个月至13个月。
法官:须严惩罔顾法纪人士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社会不容许有暴力行为出现,特别是针对执法者的行为,须避免事件再出现,否则须付出惨痛代价,故须严惩罔顾法纪的人士。是次涉及的暴动规模不少,犯案人数极多,认为本案须以监禁54个月作量刑起点。郑锦满过往有3项与本案不类同案底,但无证据他带头参与暴动,在考虑到他的个人情况,及控方于举证完成后才加控他暴动罪,故属延误,最终减刑至监禁44个月。
法官又表示,其余7人均曾协助他人逃离理大,如最终逃离成功,这些人士便可逍遥法外,因此以监禁14个月作量刑起点,不过因部分被告认罪及个人因素给予不同程度减刑。8名被告年龄介乎27至33岁,其中何志豪、郑锦满、陈启贤、冯思睿及林泳汶否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受审,郑另否认暴动罪。同案另外3名被告叶嘉祺、黄逸滔、梁祖光早前承认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昨日一并接受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