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经营权是国家赋予外贸经营者的一项基本权利。2004年以前,想要从事外贸业务的企业是需要国家审批的。”上海社科院国家高端智库资深专家杨建文说,“中国加入WTO后,逐步履行承诺,与国际规则接轨。相关审批逐渐放开,建立了外贸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
为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试点三年。
试点在自贸试验区稳步推进,受到企业欢迎。国务院提出,上述改革试点实施以来,对外贸易经营者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得以精简,便利度显着提升,受到市场主体广泛认可;有关政府部门着重加强监管,在管理上未发现风险隐患。改革举措经实践证明可行,具备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条件。因此,建议修改对外贸易法。“通过对三年试点实践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我们认为在全国范围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束珏婷在1月初这样解释说。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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