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14日电/避免“小过重罚”何以可能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默达
“小过重罚”又上了热搜!近日,浙江台州一农民宰杀家养猪后在村头售卖,因未经检疫,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被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虽然经过调解后,执法部门综合考量当事人情况减为罚款5000元,但仍有不少网友认为处罚过重。
这不禁让人想到之前的“老伯卖菜赚14元被罚10万元”和“因售卖拍黄瓜被罚5000元”等案例。罚款明明有法律依据,为何在舆论场上却不得人心?人心都是肉长的,潜意识里会对弱者施以同情。在类似案件中,从农民到小经营者,这些角色往往被认为是朴实无害的,法律知识较少,平时收入不多,又遍布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提供服务。若其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的影响,作为局外观察者,网友自然不会与之为难。单从利益考量,监管“灰色地带”有风险不假,但若因此肃清而不加补充,难免会导致诸多不便,舆论的态度自然更为矛盾。
同情往往基于同理心。用部分网友的话来说,“谁家小时候没杀过猪、没赶过集”。成长经历难免使人诉诸感性,形成一种难以判别和验证的群体习惯。尽管部分人已脱离了原有的生活环境,一旦回到熟悉的语境中来,对“乡土规矩”的亲近依然会影响价值判断的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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