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7月26日电/据大公报报导,由周五起,65岁或以上长者可与配偶共用医疗券(图),当其中一方使用医疗券时,一同亲身到访任何一个参与医疗券计划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执业地点,便可登记连结双方的医疗券户口,而每次使用配偶的医疗券时,长者须向医疗服务提供者出示其配偶最新的香港身份证的副本以作核对。社区组织协会表示,新安排具弹性。
·需出示配偶身份证副本
为了进一步便利长者使用医疗券,卫生署近日公布,合资格的香港长者由本周五起可与其配偶共用长者医疗券,涵盖超过95万名年届65岁或以上的已婚人士。医疗券计划亦会由同日起推出电子同意书,以及增设实时电话短讯通知服务,进一步便利长者使用医疗券。
登记过程中,长者不用出示配偶关系证明文件,但需于登记户口连结时作出配偶关系的声明,并申明同意共用医疗券,以确保符合资格。为保障连结户口的双方,他们在各自的医疗券余额被配偶使用时,也会接获电话短讯通知。政府其后如有需要作查核,会直接要求长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完成登记连结后,他们使用医疗券时便不用再次登记连结。
社区组织协会干事连玮翘认为上述安排具弹性,但担忧长者使用时需出示配偶的纸本身份证副本会带来不便,建议当局容许长者出示电子证明。他续指,新安排下长者可用的医疗券金额增加至上万元,忧虑再出现医疗券违规兑现的情况,期望卫生署更主动抽查可疑个案,并“放蛇”到黑点调查。
卫生署表示会进行定期或抽样调查,并会严肃跟进所有怀疑作出虚假配偶关系声明的个案,转交执法机构调查。作出虚假声明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处罚款及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