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增强数字文化消费意愿。消费意愿的增强意味着居民消费倾向的上升。以先进的价值理念引导精神追求,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数字内容服务,以更丰富、更优质的内容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持续扩大城市数字文化消费规模,激发县域数字文化消费活力,培育农村数字文化消费习惯。推动数字文化重点领域消费水平、层次和能级的持续攀升,开发定制化消费、互动式消费、体验式消费,以数字化手段激发新的消费意愿。积极推动数字文化下乡进村,消除数字鸿沟。还可考虑运用消费券、专项消费补贴等,引导带动数字文化消费蔚然成风。
三是丰富数字文化消费场景。消费场景的丰富可以增加消费兴趣,带来社会消费水平的提升。坚持数字文化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发展,保障高品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嵌入文化产业创新全链条和全过程,促进前沿虚拟现实空间技术在文化娱乐、旅游、展览、艺术、体育等消费场景的应用,集成全息投影、数字孪生、高逼真、跨时空等新型体验技术,着力构建在线体验沉浸式数字文化新模式,不断开创文化消费新空间,搭建更富想象、更具智慧的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让数字文化消费创意层出不穷。
四是夯实数字文化消费基础。消费基础的夯实本质上是让消费者方便消费、安心消费。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同时,还需要做好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大文章。要打通数字文化消费堵点、难点、卡点,持续优化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搭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积极将各类公共文化资源整合上传到“云端”,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好数字公共文化场馆。
五是优化数字文化消费环境。消费环境是影响消费函数的重要因素,优化消费环境既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又能促进供需平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以制度创新打破发展桎梏,形成有利于数字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制定与数字文化建设相适应的市场准入、技术创新、安全保障等政策法规,加强数字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智能化,构建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治理平台垄断,加强文化数据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完善市场执法机制,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和居民消费环境。
作者 罗公利 焦 勇 均为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科技大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