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不能忽略其自身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或以自己的方式对法律作解释。其应充分地瞭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指引和行为规范,并明确地认识到违反这些法规的严重后果。《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规定,香港公司的每一位高管,包括董事在内,都有责任确保公司遵从《公司条例》。如公司未遵从条例的规定,该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均可被起诉,一经定罪将会被罚款。《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必须依法履行其诚信责任,以应有的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
要让公司实现长远成功,公司董事须清楚瞭解其职责、权力、相关的法规。公司董事应该经常监督公司的运营状况,以便预测和降低所面临的风险,尤其是在可能发生贿赂和欺诈的领域,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董事须勤勉尽责。如果执行董事和管理层在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时勤勉尽责,图谋不轨者的阴谋有可能提前被揭穿。作为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虽不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其亦应多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勇于寻根究底,在必要时向管理层提出质询。如有必要的话,董事应就他们所关切的导致任何不寻常的任何事项发表声明。
公司理应设立平衡的董事会架构。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人员组合应该平衡,以确保董事会具独立性并符合《上市规则》要求。非执行董事应有足够才能和相应人数,以使其意见具有影响力。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的要求,董事会成员须评估其在决策时是否存在任何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进行申报。
董事在决策时避免做橡皮图章。公司董事应该认真研究管理层提交的各种文件,提出关键性的质询,并在必要时要求管理层作出解释,以防止任何非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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