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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2024候选人赖清德副手萧美琴。(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12月3日电/国民党台北市议员、“立委”候选人游淑慧3日提到,“总统”“副总统”选罢法规定,若曾丧失或放弃“中华民国”国籍,都不符参选资格,并表示民进党“副总统”候选人萧美琴2000年曾说过的一段话,证明萧当时应只有美国国籍,没有“中华民国”国籍,她质疑萧,“目前的国籍是回复而来的吗?”
对此,赖清德竞选总部发言人戴玮姗表示,萧美琴自始至终都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也从未放弃中华民国国籍,亦无回复国籍的问题,参选资格皆合乎相关规定,期盼社会各界以正确资讯为事实基础,不实的讨论应适可而止。
中选会回应,将于5日前召开委员会议审定总统、副总统选举候选人名单。
游淑慧3日在脸书指出,萧美琴2000年时曾自曝,“经过多次询问各国代表处,放弃美国籍,只有华侨护照,就无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国、美国、及许多欧洲申根国家的签证。”“美国在台协会官员也明白告知,放弃美国籍,又没有台湾身份证字号以及永久居留权的护照,只是一份旅行证件。”
当时萧美琴还说,美国法律会把她当作“无国籍人”,这样的身分,可能连在台湾居留都会有问题,因此让她无法放弃美国籍。游淑慧质疑,萧美琴这段话是否代表,“在当时她只有美国国籍,没有‘中华民国′国籍?”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20条,“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继续居住六个月以上且曾设籍十五年以上之选举人,年满四十岁,得申请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回复‘中华民国′国籍、因归化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大陆地区人民或香港、澳门居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者,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游淑慧认为,候选人不只要证明登记当下没有双重国籍,还要证明她从没有失去“中华民国”国籍,“曾经丧失或放弃‘中华民国‘国籍,都是不行的。”
游淑慧强调,萧美琴虽已经放弃美国国籍,但她的“中华民国”国籍,有无中断并回复过?萧美琴曾经丧失过“中华民国”国籍吗?萧美琴目前的国籍是回复而来的吗?“事涉‘总统′大选资格问题,事涉我们‘国家′的领导人是否曾经失去‘中华民国′国籍,也应该严肃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