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1月20日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指出,将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支持在财富管理、养老健康、不良处置等领域具有明显特色和专长的外资机构来华展业兴业。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说,下一步的重点是扩大制度型开放,即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方面扩大开放。这是比跨境资金流动更高水平的开放,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最终目标是切实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而提升其服务国内实体经济的能力。
任涛表示,为了更好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后续金融监管部门有望在金融领域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对外资金融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不断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兴业展业,支持外资金融机构集聚发展。
专家同时称,在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的同时,也要稳慎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守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要提升金融管理能力,使之与开放水平相匹配。当前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瞬息万变,全球金融风险频发,要防止外部金融风险对国内产生冲击,形成‘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金融管理体系。”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长连平说。
除此之外,任涛建议,应持续加强跨境资本监测分析,弥补监管短板、消除监管盲区和空白,同时提高金融管理机构精准锁定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的能力。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大对虚假、构造交易等违法违规交易的处置力度,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
(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