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1日电/据新华社报导,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推出经营性物业贷款新规,细化了经营性物业贷款的管理口径、期限、额度、用途等要求。这一新规发布释放了什么信号?又将对房地产企业带来哪些影响?
目前,大型房企多持有一些优质的经营性物业资产,如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写字楼等。但受制于此前监管规定,这些能够产生持续现金流收益的经营性物业资产,可获得的抵押贷款规模有限,且不能用于偿还房企债务。
为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作用、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月24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对经营性物业贷款的用途范围、贷款期限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指导商业银行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
通知明确,经营性物业贷款既可用于承贷物业在经营期间的经营性资金需求,也可用于置换借款人为建设或购置该物业形成的贷款、股东借款等,但不得用于购地、新建项目或其他限制性领域。经营性物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最长不得超过15年,且贷款到期日应早于承贷物业产权证到期日至少5年。
经营性物业贷款是商业银行现有的一类贷款品种,其借款人可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内人士认为,相比于项目建设阶段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较高、期限较长,且用途相对灵活。
“开发贷款期限基本上是2年至3年,随着如今房地产市场变化、销售周期拉长,房企更需要长期平稳的资金支持。”一位房企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经营良好的物业资产拥有持续的现金流收益,有可能和银行商定较低的贷款利率。
在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的同时,该政策出台有利于房企盘活存量资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出台完善经营性物业贷款的有关政策,旨在支持优质房企盘活存量资产,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改善流动性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