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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到现场采访。(中评社 俞敦平摄) |
赖士葆还提到,郭智辉违反了证交法第171条,因财务报表不实而被判处一年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因违反商业会计法另外被判三个月,但最终获得五年的缓刑。他强调,缓刑并不意味着无罪。
赖士葆进一步指出,郭智辉的行为包括将他人的订单收入计为自己的,从而美化财务报表并提升股价。他质疑郭智辉是否适任“经济部长”这一重要公职,并表示卓荣泰提名郭智辉过于草率。
赖士葆认为,即使郭智辉在半导体产业和其他领域有卓越的成就,但他过去的行为仍是一个重大瑕疵。他强调,如果郭智辉最终被任命,则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