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万州区纪委监委针对违规自定薪酬、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借节日之机变相发放福利等问题,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个别谈话,调阅财务票据等相关资料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图为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在区属某重点国有企业开展监督。(图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中评社北京6月12日电/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近年来,党中央持续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得到有力纠治,但相关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必须久久为功、常抓不懈。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所违反的规定具体有哪些?违规发放有哪些常见手段和形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加滥发福利的处分规定,实践中怎样判断发放福利是否违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与私分国有资产和贪污等行为怎样区分?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交流。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所违反的规定具体有哪些,违规发放有哪些常见手段和形式?
孙红梅: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奖金,是改革工资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必然要求。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看似是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实则是践踏纪法底线,慷公家之慨,揩公家之油。《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条以及《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均对违规发放财物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列出负面清单。
需要重点把握的是,认定相关行为违纪的前提是“违反有关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一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比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明确“禁止违反财经制度批钱批物批项目,禁止用各种借口或巧立名目侵占、挥霍国家和集体财物,禁止违反规定提高干部待遇标准”。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其中《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四条罗列了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等12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三是《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出台的关于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发放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这些文件对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加以明确,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行为予以规制。
许昊娟: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今年4月,全国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5392起,其中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732起,占比约13.6%,数量仅次于违规收送礼金和其他礼品问题。实践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主要有5种常见情形:一是扩大范围发放,比如以值班费、工作表彰为名发放普惠性质的补助或奖励;二是超出规定标准发放,比如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等;三是违规自行新设项目发放,比如巧立名目以购房补助、项目奖励、股权激励等名义进行物质性奖励;四是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发放钱物,比如向职工普遍发放过节费、慰问费、置装费等;五是违规使用资金发放,比如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套取费用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