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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暴动案 林卓廷与六男罪名成立
http://www.CRNTT.com   2024-12-13 12:28:48


  中评社北京12月13日电/据大公报报导,在“35+颠覆政权案”罪成的立法会前议员林卓廷,与6名男子涉及在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参与暴动,7人昨日被裁定罪名成立。

  法官:林卓廷“抽政治油水”

  7名被告依次为林卓廷、庾家豪、陈永晞、叶鑫升、邝浩林、尹仲明及杨朗。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裁决时表示,不能将案发事件单独抽离政治环境,当日港岛区先有合法游行,后来在中联办外出现暴乱,当晚白衣人自行组成武装力量,元朗站大堂冲突为“7.21”事件上集,白衣人于月台车厢中打人为下集,人群聚集为事件之偶然,却是历史之必然。

  法官指当时的政治环境下,两班人聚集对峙时,若以自卫或保卫他人为由将武力合法化,犹如鼓励武斗。林卓廷政治立场广为人知,案发当日称打算以立法会议员角色缓和冲突,令人讲道理而不再挑衅,想法值得商榷。林卓廷到场前发布的三个帖文起了磁石效应,吸引立场相近人士前往案发现场,更渲染为黑社会分子介入,批评林卓廷案发当时叫助手做直播,目的是“抽政治油水”。

  法官又逐一分析其余被告在当日的行为,反驳他们称用消防喉射水及喷射灭火筒来阻吓对方的说法,指属仅自圆其说,实质激化情况,而林卓廷在场煽风点火,救护及警方迟来现场并不能成为挑衅对方,甚至以暴易暴的借口,在未有任何资料的前提下,任何人都不应胡乱猜测,亦不应用“阴谋论”的眼光来看待警方当晚的部署。

  法官裁定林卓廷与其余6名被告暴动罪成,全部还押至下月22日进行求情,明年2月27日判刑。法官亦批评有些域外国家、地方或机构以不负责任及“双标”的言论来批评本港所进行的一些刑事审讯,试图矮化本港的司法制度,甚至恐吓对一些本地法官提出制裁或入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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