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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权:柯文哲辞民众党主席情势诡异
http://www.CRNTT.com   2024-12-23 15:24:55


 
  问题是,一众民众党政客们,是否知晓柯文哲的这番苦心?实际上,当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公布柯文哲辞民众党主席职的信息后,民众党内就有各种不同的反应,同样也是呈现一一种诡异的氛围。除了是上述的指责法院“越俎代庖”之外,还在柯文哲辞职是否生效纠缠一番。柯文哲在辞职信中直接写明,“辞职信自送达秘书长周榆修起生效”,并下令尽速办理主席改选,亦即不是推代理主席也没再提及黄国昌接班;而法院在裁定理由中也提到,“民众党章仅规定党主席请辞后之处理方式,并未明定党主席请辞之程式;而依法理,应以请辞之意思表示到达,即生辞职效力。”亦即法官据此认定柯文哲的声请是有效的法律行为,且不影响侦查不公开,因此裁准。但民众党“立委”张启楷却表示,仍须经中评会、中央紧急应变小组开会讨论,并非柯文哲有这个文就可请辞,并强调倾向强力慰留柯文哲,继续让柯文哲请假。
  
  据说,民众党内之所以会有如此反应,是受到了柯文哲主席和台北地方法院的“双重突然袭击”,一下子措手不及。实际上,本来民众党紧急应变小组因应柯文哲可能会在近日起诉,安排于今日召开会议讨论后续因应。但台北地方法院却是“抢前一步”,于昨日裁准柯文哲的辞职声明交付周榆修,让民众党“企晒系度”,因为牵涉到原定在下月中旬进行的中央委员改选,并等于是逼着民众党必须提早应对是否推派代理主席的议题。
  
  《民众党党章》第十六条规定,“党主席请辞或因故无法执行职权时,由中央委员互推一人代理之。如所余任期超过一年,应于出缺后六个月内完成补选,其任期至原党主席之任期届满之日。”而民众党主席任期每届四,柯文哲这届任期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此推算,柯文哲所余任期仍近两年,依党章必须在六个月内由党员直选完成补选。
  
  这就不单止是在中央委员中互推代理党主席的问题了,而是必须由全体党员一人一票选出新的党主席。在目前阶段,具有参与竞选实力者有四人,分别是黄国昌、林富男、黄珊珊、蔡壁如。但黄珊珊现在仍然是处于已经受到停权三年的处分,林富男是商人可能没有兴趣,只剩下黄国昌和蔡壁如。但黄国昌却长期以来只是在乎“有权无责”,未必有意;那就是“明益”创党元老却已远离党主席的蔡壁如了。相信,“中央帮”将不会让蔡壁如“得米”,或是以“八人大轿硬将黄国昌抬上主席大位,或是由中评会宣布解除对黄珊珊的停权处分,让其具有资格参选党主席。倘果如此,又是一种另类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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