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12月24日电/澳门新华澳报24日发表富权文章:民众党补选党主席,各有心事在心头。以下为文章内容。
据多个消息来源显示,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弊案及政治献金假帐案,台北地检署已经撰写好起诉书,但要等“立法院”今日通过“大法官”人事案后才会举行记者会宣布,因而最快将会在明日宣布。消息来源称,起诉书超过三百页,十多万字,指控柯文哲涉图利、收贿、侵占和背信等四大罪嫌,包括依《刑法》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到无期徒刑的“收贿罪”,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图利罪”、七年以下期徒刑的“侵占公益款项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违反政治献金法”,以及“背信罪”等。有熟悉司法制度及程序者分析指出,柯文哲现在六十五岁,遭判有期徒刑一经累加,官司可能拖延三至五年,直到柯文哲将近七十岁的时候才能终审定谳,且定谳后恐被判十年以上徒刑,还得等关到一半才可能假释,恐怕下辈子都在狱中度过了。何况,柯文哲还另外涉嫌“北士科地上权”、“台智光”、“万大鱼果市场改建”等案,如若也遭到检调机构侦查并经法院定罪,柯文哲恐怕将会永无翻身之日。
正因为如此,曾经在案发之时自称“清白”,并坚定表态不会辞去党主席的柯文哲,在被羁押后与检调人员“交手”的三个多月中,终于有了自知之明,深知自己将难逃此一“劫”,因而为了避免拖累民众党的发展以至留存,特意委由律师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声请解除“禁止通信”禁令,以便向民众党秘书长周瑜修寄付辞职信。
但直到昨日,周瑜修仍然声称尚未收到柯文哲的辞职信。这既有可能是寄信仍然在“走程序”,也有可能是民众党已经收到柯文哲的辞职信,但党内以党职、党工为主的“中央派”正在商讨危机应变措施,因而使出“缓兵之计”,拖延宣布处理柯文哲辞职后的应变办法。
实际上,在民众党内,对有关应对柯文哲辞职的办法已经发生激烈的争论。有主张立即进行党主席补选的;也有主张不同意柯文哲辞职,要求他继续以“请假”方式留任党主席的;亦有“中间落墨”,按照党章规定,先行由中央委员互推代理党主席,然后在六个月内补选党主席的,而即使是这一派也围绕着“中央委员互推代理党主席”,分为两种意见,其中一种是由现届的中央委员互推,另一种是在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八日的中央委员会中评委改选后,由新选出的中央委员互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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