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名嘴”黄扬明随后翻出当年锺佳滨参加“立委”选举的选举公报,锺佳滨自称是“野百合世代学运领袖”,来驳斥锺佳滨“不在现场,在装甲旅待命”的狡辩。
如果要追究起来,既然锺佳滨自称他不在“野百合学运”的现场,但在选举公报中却又自称是“野百合世代学运领袖”,那岂非是触犯了《刑法》中的“伪证罪”乎?
其实,锺佳滨说自己不在“野百合学运”的现场,那才是最大的“伪证”。笔者手头有一本书,是由著名记者何荣幸撰写、时报出版社二零零一年出版的《学运世代——众声喧哗的十年》。该书回顾总结了“野百合学运”的经过及意义,并汇集了对当年参与“野百合学运”的四十二名骨干的采访报导稿,其中锺佳滨排在第七名,“排序”竟然还在“野百合学运”领导核心小组召集人郑文灿的前面,而且后来成为民进党高级党公职的陈俊麟、翁章梁、李文忠、赖劲麟、罗文嘉、沈发惠、段宜康等,都只能够排在锺佳滨的后面。
锺佳滨不但是“野百合学运”的骨干,而且更是“外省人台湾独立协进会”(外独会)的主要成员。“外独会”的参加者全部是台湾“外省人”的第二代。“外独会”的发起人及首届领导机构成员,后来基本上都参加了民进党。他们中现在或曾经活跃在政坛上的,有林向恺、周威佑、范云、段宜康、马永成、陈师孟、刘一德、锺佳滨等人。“外独会”的“成立大会宣言”(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就声称,“本会会员都不认为自己是外省人”,“台湾是台湾,中国是中国,真正认同台湾的人,心中除了台湾以外别无祖国”,“我们必须尽力保护台湾主权独立,积极争取台湾地位国际化”。锺佳滨还参与了“外独会”发起的联合连署,公布《台湾独立运动的新世代纲领》。
正是这群“野百合世代”及“外独会”骨干,后来都积极参与了一系列的“抗议司法不公”街头活动。包括一九九七年“全民参与改革司法大游行”,促成两年后的全国司改会议;二零一七年要求特赦陈水扁的台南大游行,以及“白玫瑰运动”抗议轻判性侵未成年犯的“恐龙法官”、抗议“洪仲丘案”以促成《军事审判法》修法等。这些行为,是否就是属于锺佳滨所说的“号召民众上街对抗司法审判者为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现行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