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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议长洪允典(右)。(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8月22日电/针对金门县议员提案罢免该会议长洪允典,“内政部”今天表示,已于21日收到9位议员的罢免提案书,将依法检视提案是否合法,如符合规定,最迟须于9月16日前召集全体议员进行罢免投票。如罢免案通过,议会应将议长出缺报“内政部”备查,并于备查30日内补选议长;如罢免案被否决,于本届议长任期内不得对其再提罢免。
金门县议长洪允典,之前被爆公器私用,将议会职员当作私人帮佣,及滥用机关用地盖违建招待所。如今,洪的争议再添一笔,仗着议会握有预算审查权,介入隶属县府公营事业的金门酒厂人事案,要胁县长开除特定金酒资深员工,导致金酒因不当解雇被告上法院,最终败诉收场。
洪允典一连串犹如土皇帝的行事方式,已在地方引起公愤,近来有多位议员串联,酝酿罢免洪的议长职务,要让他回归阳春议员身分,使当地的政治生态回归正常,也让府、会关系更健康。
洪允典自1998年当选金门县议员,连续当选至今已经24年(第二、三、四、五、六、七届),其中,他于2009年时加入国民党至今,并选上金门议长。
金门议会的议长罢免案,以目前共19名议员来说,可分议长派、非议长派,势力相当,因此每一票都非常重要。第一阶段罢免需要10人出席,7票赞成即可,若12人出席,就得拿到8票赞成,也就是说,非议长派需要动员,才有可能成案。
“内政部”说明,依《地方制度法》及《地方立法机关组织准则》规定,县(市)议会议员罢免议长,应有总额3分之1以上议员签署,备具正、副本向“内政部”提出,“内政部”收案后将于7日内将罢免案送县(市)议会转被罢免人答辩,并于25日内召集罢免投票会议。
议长罢免案采记名投票,且须议员总额过半数出席,出席总数3分之2同意为通过。议长罢免案如通过,议会应将议长出缺报“内政部”备查,并于备查30日内补选;如经否决,于议长任期内不得对其再提罢免。
“内政部”进一步指出,有关金门县议员提出的议长罢免案,目前金门县议员总计19人,“内政部”已于8月21日收到9位议员签署的提案书,将依上述规定办理相关工作,另议长罢免投票的选务工作是由金门县议会办理,后续也将与议会保持密切联系,使相关工作合法合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