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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委谢龙介激动地质询。(中评社 张嘉文摄) |
中评社台北10月7日电(记者 张嘉文)“宪法”法庭针对死刑“释宪”作出合宪判决,但限缩死刑适用范围,外界解读是变相“实质废死”。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谢龙介7日在“立法院”质询时,批评大法官想废死但没勇气,所以想方设法绕路,替死刑解套,让下级法官、检察官当坏人。在所谓“实质废死”的判决后,37名死刑声请人可预见都不会判死。
蓝委谢龙介质询问,难道故意杀人不严重?故意杀人还不能判死,那什么是37人杀死了61条人命,结果大家都想当圣人而不判死刑。但善良的老百姓的生命一条一条被杀死,大法官可曾出来说过一句话?百姓究竟该怎么办?“司法院”代理秘书长黄麟伦对此回应说,大法官都有他的考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邀请“司法院”代理秘书长黄麟伦、“法务部长”郑铭谦等率所属相关单位列席,就“宪法”法庭2024年度宪判字第8号判决宣示相关法令之检讨与修正,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谢龙介质询时表示,已被枪决的捷运随机杀人犯郑捷杀死4个人,如果晚一点被枪决,是否现在只要主张不是故意的、非预谋,就有机会逃过死刑?“宪法”法庭这样的判决,是伤害民众司法感情。
黄麟伦说,尤其这37位声请“释宪”的死囚,很多是杀人、强制性交杀人、撕票等等,这些情节还不严重?但现在看起来“不会死了”。如果放火烧死5人的杀人犯,还得要直接故意作案才能判死,若是间接故意、临时性杀人,都不算恶质,这样的标准有民众可接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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