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宪法诉讼专家、前法官张渊森律师。(照:张渊森脸书) |
中评社台北12月26日电/“立法院”会20日三读通过“宪法”诉讼法修正案”,规定“违宪”宣告的大法官须超过9人,但现有8名大法官如果在民进党“立院”党团提出“释宪”声请后,认定这次修法是“司法院”与“立法院”“机关争议案件”介入审查,过半同意就可裁准冻结法案;有法界人士就说,尽管“立院”的机关代表可用“有偏颇之虞”声请大法官回避,但审判权力在大法官手上,倘若“蛮干”下去,仍可让新版《宪诉法》无法上路。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宪法”诉讼专家、前法官张渊森律师25日表示,修法后“宪法”法庭形式上看似暂时不能审案了,但《宪诉法》声请“释宪”的期限规定及审查庭仍持续运作,不会暂停适用。
如果“宪法”法庭受理“释宪”声请案的案件,且认为新修正的宪诉法可决门槛“违宪”,可能仍可依《宪诉法》43条规定,裁准暂时处分、冻结争议法律。
此外,张渊森也主张大法官决议门槛不应受“立法院”的法律拘束,因为两院都是“宪法”机关,“宪法”规定大法官职司解释“宪法”,可对法律及命令审查其是否违反“宪法”,但没有明文授权“立院”可以规定大法官的决议门槛。
法界人士表示,一旦谢铭洋等8名大法官裁定受理民进党团“立委”的“释宪”声请案,并裁准暂时处分,仍可依现行过半数同意的规定宣告“违宪”。但也有法界人士认为,依修法立法精神,要有10名大法官评议,且须9名大法官同意才能作成判决及暂时处分裁定。
不过,日前8名大法官由书记厅代表,抢着在修法后,跳出来谴责新法,心证俨然已经形成,或许“立院”可以大法官恐构成《宪诉法》的“执行职务有偏颇之虞”,声请大法官回避,但还是得由大法官来裁判,加上权力在大法官手上,仍可裁准暂时处分来冻结修正后的《宪诉法》。这也是为何民进党打算让法案依法公告,再透过“释宪”手段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