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日,沈庆京率先由律师提起抗告,几天后李文宗也提,应晓薇赶在9日晚间9点多由律师至北院递状。由于北检侦办期间,柯文哲皆未提抗告,此次律师团决定向柯文哲力主要提,柯文哲也终于答应。
至于柯文哲的抗告理由,柯认为,本案所涉图利罪、违背职务收贿罪等部分已调查完毕,无续行羁押之原因与必要,证人“橘子”许芷瑜非本案共犯,充其量仅系证人,且其仅涉政治献金案,未回国接受侦讯与本案不生影响。
柯的抗告书状指出,考量本案已连续4个月传唤数百人次,甚至大规模传唤金主、党工干部造成“寒蝉效应”,而羁押是侵害人权之手段,请二审考量已有至少4个月之强制侦查,本案如莅庭检察官所言,事证已经非常明确,就无再予羁押之原因与必要,应考量双方武器平等,给予双方一个公平的攻击防御机会,请交保处分,以维诉讼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