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8日电/1992年联大通过《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缔约国使用、生产、购买、储存和转移各类化学武器,同时规定将所有化学武器生产设施拆除或转作他用等。公约还规定,缔约国应于2012年前销毁其拥有的化武。美国和日本均为公约缔约国,理论上公约的规定就应是美日两国的官方立场,两国也应遵守公约,但在实践中,两国却并未完全履行各自的国际义务。
美国从上世纪初开始研发化武,目前美国仍拥有一定规模的化武库。美国疾控中心公开信息显示,截至上世纪60年代,美国库存化武制剂峰值接近4万吨。由于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上世纪80年代,美国国会就要求政府着手销毁化武制剂。上世纪90年代,美国成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后,有关销毁化武进程持续,但进展较迟缓。有数据显示,到公约规定的截止日期,美国共销毁了其89.75%的原始化武库。目前,美国的最新公开承诺是将于2023年彻底销毁其化武库。
公开信息显示,日本目前已无化武库。上世纪,日本曾大力发展化武项目,并在侵略战争中频繁使用化武,包括在侵华战争中针对中国军民施放化武。二战末,为掩盖使用化武的证据,侵华日军将大量化武掩埋地下或弃于江河湖泊中。《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将其归类为遗弃化武,并规定日方作为遗弃国应承担销毁遗弃化武的义务。今年4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表示,日本在华遗化武长期以来严重威胁和危害中国有关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日方履约情况无法让中、日两国人民和国际社会满意。2012年,中日双方多次磋商后签署备忘录,日方承诺于2022年前完成日遗化武销毁工作,并承诺将继续承担销毁以后可能发现的日遗化武的责任。据日本共同社2020年8月报导,日本政府处理在华遗化武项目进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可能无法按计划完成。
来源:环球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