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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台湾两大主流论述的诠释分析及相应对策
http://www.CRNTT.com   2022-02-28 00:16:59


民进党自“双十讲话”后,基本确立了“中华民国台湾论述”作为主导性话语论述。
  中评社╱题:对于台湾两大主流论述的诠释分析及相应对策 作者:李林杰(成都),四川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系研究生

  【摘要】民进党当局自“双十讲话”后,基本确立了“中华民国台湾论述”作为主导性话语论述,同国民党的“中华民国论述”相对立颉颃,成为泛蓝泛绿两大阵营的基本论述。相比于国民党一以贯之的“中华民国立场”,民进党的论述经历了中间化、融合化的调整,对“中华民国”的态度从“什么碗糕”“流亡政府”到“中华民国台湾”的表述转变,以1949年国府迁台作为中华民国新生的起点,幷在目前形成了对于国民党“中华民国论述”的强烈压力。因而有必要对于两种论述,依照某种认知框架加以诠释,理解其变迁的原因而衡量其对于现实之适用性,幷加以定性与定位,从而确立大陆应有的立场面向,以及相应的手段方式。

  一、理解两种话语论述的认知框架:问题-方法-效用

  政治话语构成了政治活动的行动指南与行为遵循,始终如一地服务于政治活动,充当着面向政治受众的动员工具与政治理念的话语包装。政治话语逻辑向来是服从于政治活动逻辑,而政治活动作为政治利益驱动的高度理性化行为,具有强烈的政治目的性,体现为具备显着的问题意识逻辑。一是因为什么而做,二是为了什么而做;前者是被界定的问题本身导出来行为的问题驱动逻辑,后者是主体面向问题而采取行动解答所导出的问题解决逻辑,二者一体两面。二者一体两面构成了围绕问题展开的行为旨归,下一步则是寻找方法而解决问题,幷且由于方法各自的机理相迥异,各有效用之不同作为评价方法的依归。

  因而政治话语建构本身,也遵循政治活动展开的问题意识逻辑而构成“问题-方法-效用”之认知框架,取决于问题的界定、方法的采纳与方法的效用评估三者。这一认知框架,也构成诠释国民党与民进党主导话语论述的可用架构,便于理解岛内生态脉络中两种主流论述出台的各自合理性及其检验。

  1、问题:

  首先是对于台湾所面临问题的界定。国民党与民进党各自的界定在一开始便互相分殊,各自容纳了不同的“假问题”与“真问题”,而随着政党轮替成为常态,二者均在不同程度上抛弃既有的“假问题”,在“真问题”的界定上,一定程度上彼此靠拢趋中,造就了当下的“中华民国论述”与“中华民国台湾论述”。

  所谓“真问题”即是对于台湾所面临之重大问题的真实呈现,“假问题”即是对于重大问题的有意识遮蔽与不真实虚拟,而意识形态框架构成了政治主体界定政治问题的主要认知透镜,因而“假问题”往往是由于意识形态的理念立场胜过了中立观察而造就的对于重要问题的非真实还原。

  国民党对于台湾重大问题的界定导出两个问题:一是“和平问题”,缘由于国民党威权时期数十年对于两岸关系兵凶战危的执政记忆与历史思维,故而以两岸问题为依托的“和平问题”成为了问题界定之一,在两岸问题上始终谋求问题的“和平解决方式”,一般不主动寻求两岸关系的“恶化”与“脱钩”。二是“正统中华民国理念问题”,由于既有的长期执政经历,国民党尚未适应民主转型后的选举博弈而造就出选举思维,不是服务于选举动员以谋求适应多变与不定的民意,而是诉诸“正统中华民国”的理念再动员,导出对于“中华民国理念”的本源回溯或纯化异化,以求用“正统中华民国理念”与捍卫作为问题的解决路径,乃至于出现新党之出走带来的理念之争,均反映了国民党内的“理念解决路径”的思考逻辑与“理念问题”对于该党本身的思维统摄。

  民进党对于台湾重大问题的界定导出两个问题:一是“选举问题”,源自民进党是体制外社会运动起家之经历与经验,其社会运动与体制外抗争历史使得民进党较之于国民党,更快适应了民主化转型后的选举博弈,很早树立了围绕选票为中心的行为逻辑,对于可塑且流变的民意,或是主动塑造,或是主动适应,一切围绕以“选举”为中心。二是“独立问题”,该党自体制外社会运动时期便谋求法理台独,以“台湾”与“中国”的“法理脱钩”作为政治核心诉求,幷深刻嵌入了民进党问题思维中,以台湾的“法理独立”本身作为台湾有待解决的真实社会问题加以面对,幷主张在政治议程建构中加以实现,以至于将该目标本身纳入党纲之中,而全然不顾其对于两岸关系为依托的“和平问题”的极大妨害与大局失衡,这是民进党理念立场之偏颇所在。

  显然,国民党界定的“和平问题”是对于台湾所面临问题之“真实界定”,而“正统中华民国理念问题”则是带有本党理念立场的错误建构,误读了台湾岛内民众本身国家认同的失焦与流散的现状本身。民进党界定的“选举问题”是台湾作为选举社会所真实面临的政治资源分配方式的“真实界定”,而“独立问题”作为该党的立场注入及移情认知,构成了对于现实问题的错误界定,忽视了其本身之虚幻性。经过两次政党轮替与两岸情势演进,两党逐渐出现了对于各自理念立场偏颇的矫正,各自减少其中之意识形态因素,见之于新党理念派的出走与民进党“台湾前途决议文”的出台,达成了对于“和平问题”与“选举问题”作为岛内面临的“真实问题”之认知。

  2、方法:

  其次是对于所界定出的两大政治问题之解决提出各自之话语论述作为解决之方法所在。由前文所述,国民党与民进党各自部分矫正了该党自身的激进意识形态立场,见之于“正统中华民国立场”与“独立建国诉求”之深蓝与深绿均不再具有党内主导力,而面向作为“真实问题”的“和平”与“选举”提出各自成熟的话语论述,谋求二者的兼顾。

  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鉴于台湾社会认同问题失焦的特殊性,话语论述的提出也是契合于符号层面的认同动员因素,因而两党的话语论述不可避免带有“国民认同界定”的色彩;二是鉴于选举问题与和平问题二者幷非完全重构与逻辑一致,两党的话语论述在兼顾的同时也难以避免地造致“问题投入”的不一致,会有投入偏差之出现。

  针对于“和平问题”与“选举问题”,国民党建构的主流话语论述是“中华民国论述”。一是以“中华民国”内涵的“一中宪法”作为维系两岸和平稳定的依托,构成两岸三方默认之和平现状的“最小公约数”,由此服务于“和平问题”之解决;二是以“中华民国”的“国民认同身份”作为面向“选举问题”的“身份认同动员方式”,依托于“大中国情结”作为认同动员符号,从而实现对此两大问题之解决。而由于岛内的现实情况是“单一中国人认同”的逐年递减,因而“中华民国论述”之提出,本身便带有“和平压倒选举”之运作逻辑在其中,以“和平”为主要价值构成话语重心。

  而民进党对于“和平问题”与“选举问题”的解决,所建构出的新版主流话语论述是“中华民国台湾论述”。一是在“选举问题”上,以“中华民国台湾认同”作为“身份认同动员方式”,较之于国民党论述路线中“中华民国”的“国民认同中心”,凸显出“台湾”的“主体性要素”,因而实际上是以“台湾主体性认同诉求”作为“身份认同动员方式”,以“主体性认同诉求”作为选举动员之认同符号;二是以“中华民国台湾论述”所蕴含的“中华民国”符号,作为“维持现状”的“符号说明”,较之于国民党“中华民国论述”是以“一中宪法”作为现状稳定之工具,民进党则是谋求“中华民国符号”的“包装”希冀达到“维持现状”的和平问题解决。由于和平所牵系的“现状”之解释权主要在于大陆,民进党的“中华民国台湾论述”很难“包装过关”,因为其坚持本身便带有“选举压倒和平”之运作逻辑在其中,以“台湾主体性”为主要价值构成论述之重心。

  3、效用:

  最后是以效用作为评价方法的依归,对于两党各自的主流话语论述方案加以检验,可以发现其中各自蕴含的部分“无效性”乃至“负效应”,值得两党资为参考去调整乃至改造既有的话语论述。话语论述之效用,分为话语论述本身是否合理之“内在效用”,与关系话语论述应用层面合理性之“外在功用”。可以发现,国民党与民进党的话语论述均存在“内在效用”上的不合理,而尤其作为执政党之民进党的“中华民国台湾”话语论述,在应用层面的“外在效用”上更会造致不利之局面。

  在“内在效用”上,国民党的“中华民国论述”存在两个效用问题:一是“选举面向”上,该论述所面临的“国民认同窄化问题”,近年来岛内认同的大趋势是“单一中国人认同”的逐年递减与“单一台湾人认同”的递增演进,国民党需要重建“中华民国国民认同”所依托的“大中国情结”作为岛内社会的主流认知。二是“和平面向”上,“中华民国话语论述”对于“中华民国”本身“国家内涵”的坚持,在“一中内涵”上不可避免地与大陆主张之“一中内涵”相对立,不能达致对于“和平问题”之彻底解决,需要两岸拿出智慧更新“一中论述”。民进党话语论述的“内在效用”亦面临两个“效用不足”。一是在于“选举面向”上,“台湾主体叙事”特显张扬而过于突出,乃至于其“国民认同动员”效力可能幷非建立在其前缀“中华民国”上,而是落实在其后置的“台湾”上,可能不具有字面意义上之开放性,而有沦为“台湾主体性绑架”的认同定位倾向。二是在于“和平面向”上,其相较于国民党的“中华民国论述”所张扬的“中国要素”,更凸显出“台湾要素”之存在,造致两岸的共同定位由既有之“求同存异”迈向“弃同求异”之可能倾向。其谋求的以“中华民国”之“符号本身”而非“一中宪法”作为“维持和平现状”之工具,难以过大陆一关,而后者才是“现状解释权”之实质拥有者。

  而在“外在功用”上,作为执政党之民进党的“中华民国台湾”话语论述在应用层面的“外在效用”上更可能造致不利之局面,带来“治理”与“和平”之双重困境。如前所述,民进党坚持的“中华民国台湾论述”本身便带有“选举压倒和平”之运作逻辑在其中,其中以“台湾主体性”为主要价值构成论述之重心;而民进党作为岛内执政党其话语论述之变现,一定程度上便是“台湾主体性理念”之变现,会带来“治理”与“和平”之双重困境。

  加以分析可见,所谓的“台湾主体性”,立基于两个要素:一是“本土性正确”,二是“社会自决权”。以本土性为政治正确衡量标准,将自身与在野党区分为“爱台”与“卖台”的对立比较,以公民自决为台湾政治愿景许诺,将自身与在野党区分为“自决未来”与“未来模糊”的两相对照。国民党在这一归类中,被归于“非本土性”的“卖台”与“未来迷糊”的“否定社会自决权”,从而在语境呈现中颇为不利;而民进党通过贩卖“亡国感”,兜售“自决权”来收割选票。

  “本土性正确”与“社会自决权”本身是价值应然,但在台湾的现实语境中会产生异变,带来“和平”与“治理”的双重困境。后者的过度张扬,可能会牺牲更高位阶的价值;而前者在现实语境下的应用,往往是由错误的思维方式导出错误的结果。价值位阶往往体现在发生学链条上之先后顺序,如先有生命权而后方有财产、自由诸自然权利;而“社会自决权”在台湾的过分张扬,导向的是两岸终须一战,牺牲的是两千三百万人的生命权。而“主体性正确”如果是移植于文化认同稳定与宽容精神盛行的社会中,带来的是多样性中的统一性要素,但在认同分裂、宽容丧失的文化氛围中,导向的是社会中多数派的“民粹暴政”,民主作为整合分歧的机制功能将不再继续,反而成为“主体性派别”谋求政治利益的工具。因而,民进党之“中华民国台湾论述”之变现,带来的可能是两岸的战争,以牺牲更高位阶之价值为代价,同时带来岛内的治理失效,沦为“民粹式治理”之典范,值得深思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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