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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中评社 郑羿菲摄) |
中评社台北12月26日电(记者 张颖齐)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26日遭台北地检署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图利、公益侵占政治献金、背信等罪起诉,共遭求刑达28年6月。柯文哲相关4大案共起诉11人,除柯之外,其他10名被起诉人遭求刑内容也曝光。
北检26日上午举行柯文哲等犯贪污治罪条例等案件侦查终结记者会,由襄阅主任检察官高一书发布说明。
北检认为,一、柯文哲涉京华城土地违法容积奖励案、政治献金公益侵占案、挪用众望基金会款项支付竞办员工薪资背信案、柯文哲政治献金专户申报不实案等4案,涉嫌收贿共1710万元新台币,加上侵占政治献金及挪用基金会款项总达9371万7885元的不法犯罪金流。共遭求刑达28年6月有期徒刑、并科罚金5000万元、褫夺公权10年。
北检一共起诉柯文哲、时任柯文哲财务长李文宗及其妹李文娟、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前台北市都发局长黄景茂、前都委会执秘邵琇佩、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中国国民党籍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及其助理吴顺民、京华城监察人张志澄、会计师端木正等11人。
二、李文宗部分,与柯文哲共同违背职务收受沈庆京的不法贿赂,更以木可公司名义侵占千万政治献金,犯后态度不佳,共被求处17年4个月有期徒刑、并科罚金1000万元、褫夺公权5年。
三、沈庆京涉不法贿赂柯文哲、应晓薇等人图得百亿不法利益,共遭求处17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3300万元、褫夺公权11年。
四、应晓薇收受沈庆京不法贿赂达5250万元,以及洗钱罪,为脱罪欲出境潜逃、不思悔改、恶性重大,共求处16年6月有期徒刑、并科罚金5000万元、褫夺公权10年。
五、彭振声违背法令图财团百亿不法利益,败坏官箴,然犯后自知己过、坦承犯行,请依法减刑量处以期徒刑3年、褫夺公权3年。
六、黄景茂为官位攀附柯文哲,违背法令图财团百亿不法利益,未能思过悔改、犯后态度不佳,求处有期徒刑7年、并科罚金1000万元、褫夺公权5年。
七、邵琇佩为仕途迎合柯文哲,违背法令图财团百亿不法利益,然终能坦承犯行,犯后态度为佳,请依法递减至有期徒刑1年3月、缓刑2年。
八、端木正虚伪登载出具不实查核报告,违背会计师专业操守、戕害政治献金公众监督机制,犯后态度不佳,请量处有期徒刑1年。
九、吴顺民、十、李文娟、十一、张志澄,则请求法院量处适当之刑。
北检也提到,本案侦查过程,发现被告柯文哲、彭振声涉有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之1第1项财产来源不明罪嫌,另案侦办。有关政治献金募款过程,以折扣码分润是否涉及不法,另案侦办。柯文哲遭告发于市长任内之其他案件,持续侦办中。另也请求他国协助遣返柯文哲随行秘书、被告许芷瑜。
针对媒体揭露北检办案内容部分,北检指出,本案侦办过程中,疑有违反侦查不公开情事,已于9月9日主动签分他案侦办,并陆续传唤相关撰稿记者到案说明,及采取适当侦查作为,此部分将持续侦办。未来如发现有人员涉及不法,必依法严予究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