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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中评社 张爽摄) |
中评社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张爽)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12月2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中评社记者提问时表示,酒类产品由生产企业自行向海关总署提交注册申请文件,有关生产企业已按照规定及时修正、补交有关申请材料,相关业务部门将依法依规办理。
香港中评社记者问道,据报道,金门酒厂向大陆海关总署重新申请进口注册编号两次遭驳回。有台湾民意代表认为,申请未获通过可能是政治因素,也可能是资料不全。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马晓光表示,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海关总署组织修订了原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章,于今年4月发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48号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注册管理规定优化了注册程序,对不同类别境外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和所在地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细化了条款适用情形。海关总署根据世贸组织(WTO)有关规则进行了通报,幷已通过《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联系渠道向台方通报有关事项和要求。
马晓光指,据了解,酒类产品由生产企业自行向海关总署提交注册申请文件。有关生产企业已按照规定及时修正、补交有关申请材料,相关业务部门将依法依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