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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答记者问(中评社 海涵摄) |
中评社北京10月19日电(中评社报导组)最高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在二十大新闻中心举办第三场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去年建党百年前夕,党中央又专门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了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有记者提问,我们注意到今年上半年最高检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了“八号检察建议”,请问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检察机关近年来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方面还有哪些进展成效?
童建明表示,我们高度重视法治理念引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大幅度持续下降,危险驾驶、电信诈骗等新型危害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大幅度上升。根据这样的犯罪结构变化,检察机关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从严追诉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进社会和谐。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从2012年的69.7%下降至今年前9个月的28.3%,这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文明和进步。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办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有影响性的正当防卫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
我们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目前已建立了3600多个协作办公室,促进监督更有力、配合更顺畅。2013年至今年9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1.9万件。创新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改进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通过加强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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