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以提案修改大选为两轮投票为例,对于外界批评“违宪”的问题,翁晓玲说,“宪法”的原意即乃是采绝对多数决之多轮选举制,这是原则大方向,加上1992年“宪法”修正,但增修条文第2条第1项并未明订“总统”“副总统”选举应采几轮投票,仅规定得票最多之一组为当选。
翁晓玲举例说,现在“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里,其实有很多规定,完全是超出“宪法”规定,“宪法”只有讲说“总统”“副总统”的选举罢免以法律定之,但“宪法”里面也没有规定需要政党推荐或连署门槛,或者是要缴竞选保证金等等,这些都没有,如果这样讲,“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中全部都“违宪”。
翁晓玲强调,“宪法”是个大原则,授权给立法者去制定怎么规则,这是“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的意义,所以她的提案严格来说并没有“违宪”,还是在“宪法”框架底下,就是以得票数最高者当选,但更改为两轮投票。
翁晓玲提到,这个修法提案提出来,确实她没有经过党团的同意,因为她也不认为需要经过党团同意,因为每个委员都有提案权,可是之前就有和很多蓝委大概聊过,想要提大选二轮制,大致上也都很支持,会选在这时机点提出,就是趁大选刚过,大家记忆犹新,这次的民进党2024当选人赖清德得票只有四成,加上“立法院”也非多数,是双少数执政,这对接下来赖的执政势必会有很多窒碍难行的地方,两轮投票正可以改善这样的缺点。
另外谈到和陈建仁的交手,翁晓玲说,她在构思总质询时,就希望能让“行政院长”重新思考到底“行政院”跟“立法院”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因为这几年其实“行政院”的“院长”还有“部会”官员,他们来“立法院”备询时,其实对“立委”都非常不客气,常有反质询,甚至叫嚣呛声的状况。
翁晓玲说,作为一个“宪法”学者,她看了都觉得不可思议,所以当她有这机会站在议事殿堂上,就想要强调就“立委”职务重要性以及“行政院长”来“立院”备询的角色到底是什么?
翁晓玲强调,她不过只是讲了“宪政”ABC,但陈建仁却连这样基本“宪政”民主权力分立概念如何运作都不清楚,不知道怎么接招,当然只能很情绪性的回应,很多民众认为她这次质询表现很好,可是坦白说她不认为,实际上是陈建仁表现的太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