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中央反覆强调“爱国者治港”,您如何看完善选举制度与“爱国者治港”之间的关系?您对香港未来“爱国者”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有何具体建议?
骆伟建:就爱国者治港与选举制度的关系而言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前者是目的,后者是手段,手段要服务于目的。所以,通过完善选举制度,达到确保爱国者治港的目的。第一,爱国者不是天生的,是通过教育培养的。所以,在特区应该做好学校的国情和爱国教育,让青少年树立爱国的价值观,从了解国家开始,逐步热爱国家,最后建设自己的国家,将来作为爱国者参政。第二,爱国者的管治队伍也不是自然形成的,要确保管治队伍是爱国者为主体,必须掌握好公职从员录用、选择、晋升的标准,发挥用人政策的导向作用。如果对爱国都不认同,不接受的人得到任用,就会引起反作用。爱国就不再是标准,变成了空洞的口号。
中评社:如何评价全国人大连续两年在两会期间,针对香港国家安全和选举制度改革做出重要决定的举措?
骆伟建:全国人大连续两年针对香港的情况作出两项重大的决定,体现中央实行“一国两制”的决心坚定不移。违背“一国两制”的,一定要拨乱反正。“一国两制”制度存在漏洞的,一定要完善补上。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就是补上长期空缺的法律,为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法律保障。香港选举制度的完善,也是要从制度上保障爱国者治港。不论是拨乱反正还是完善制度,目的就是一个,不是要改变“一国两制”,而是要完善“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保障“一国两制”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