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17日电/据大公报报道,政府现时以《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处理胡乱放生行为,只要导致有关动物或鱼类出现不必要痛楚或死亡,经法庭审讯及定罪,即可判处罚款或监禁。
翻查近年数据,以2016年为例,有15人被检控,最终11人被定罪,分别判处罚款5000元或监禁28天至两个月。食卫局局长陈肇始以往答覆议员查询时表示,特区政府正参考国际经验和趋势,并以香港实况为依归,检视有关法例,研究在防止动物遭残酷对待外,引入“需更加谨慎照顾动物责任”的概念。
“将淡水鱼放入大海,随便地放生巴西龟,就肯定是违法!”民建联渔农界立法会议员何俊贤认为,放生原意是积公德,但不少人缺乏常识,放生变成谋杀,支持检视有关法例,甚至仿效内地,将放生行为规范化,例如由指定专业认可人士,在指定的地点放生可容许的物种,但长远而言,也要加强宣传,改变市民的心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