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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北京1月31日电/据大公报评论,日前美国驻港总领事梅儒瑞在一个线上论坛大放厥词,公然诋毁香港法治和自由,抹黑香港国安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唱衰香港营商环境。其实,只要是对香港实际情况有切身瞭解的人,都会知道梅儒瑞之言根本是恶意攻击,且荒谬透顶:
首先是他胡诌“香港营商声誉令人关注,包括香港面对等同内地的风险日增,国安法可影响员工及公司运作等”。而事实是修例风波期间,黑暴横行,违法暴力行为频频出现。香港国安法颁布实施后,发挥了“一法定香江”的作用,遏止了各种暴乱和动荡,保护了广大市民的自由和权利,为商界提供了安定的营商环境,社会恢复秩序。港美贸易量更一直有增无减,香港仍然是美国赚取高贸易顺差的单一经济体系,及借香港金融市场分享庞大的金融服务利益,在港的外资都认同国安法有助社会稳定,对他们营商有利,足以证明国安法实施符合香港整体利益,进一步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高度自由开放和一流的营商环境得到提升。2022年,香港再度获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就是香港营商环境不退反进的最佳明证。
其次是他称“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国安法,扩大行政当局权力且缺乏司法机构监察,可能进一步破坏香港司法独立”云云。按照国家宪法和基本法,人大常委会有解释香港法例的权力,今次释法,也只是重申行政长官和特区国安委可以按香港国安法行使与国安相关的行政权力,这个行政权力是法律授予的,绝对没有扩大权力。释法也没有直接处理具体司法案件,只是厘清有关法律规定的涵义和适用法律的依据,绝不存在损害香港法院受基本法保障的独立审判权和终审权的问题。释法提供清晰途径的解决路径,让香港特区自行解决有关海外律师是否可以按专案认许方式参与涉及国安案件的争议。香港的司法机构仍享有独立的审判权,不被其他机构和人事干扰,因此并无影响香港的司法独立。
更可笑的是他妄言“美方会继续发声批评北京或特区官员‘破坏香港高度自治行径’”云云。实际上梅儒瑞罔顾事实真相,践踏国际法精神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诋毁香港特区法治、权利与自由,唱衰香港营商环境,严重违反了《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这样的行为若在其他国家发生,大概已被驱逐出境了。
自国安法颁布实施后,香港法治优势坚如磐石,在全球法治排名中稳居世界前列。香港新闻自由在安全、稳定、法治环境下获得更好保障,在港国际媒体和记者数量不降反升。对此事实真相,梅儒瑞却视而不见,肆意攻击香港国安法以及“人大释法”,已凸显其“以港遏华”的险恶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