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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委员麦玉珍。(中评社 郑羿菲摄) |
民进党籍“立委”王美惠也问,“中配”加入政府公职人员,是否需要放弃国籍?
邱垂正再度强调,按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必须在台住满10年后才能登记参选,或担任公职人员,这是时间条件,但若是当选后,还是要依照国籍法规定,放弃非“中华民国”以外的国籍,必须要单一国籍,而国籍法是由“内政部”主管,本质就是不要有忠诚义务发生冲突,必须效忠“中华民国”,不能效忠其他国家。
王美惠追问,“中配”担任公务人员,必须要就职日起1年内放弃国籍,若不放弃怎么办?邱垂正说,没有放弃原国籍,就失去当选公职的资格,这在国籍法有清楚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