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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锺佳滨、范云举行“修宪”提案何去何从—18岁公民权叩门未过的下一步”公听会。(中评社 黄筱筠摄) |
中评社台北12月1日电(记者 黄筱筠)民进党“立委”锺佳滨等绿委今天举行相关18岁公民权“修宪”下一步相关公听会。出席的青年团体代表都认为,“中选会”宣传不够,确诊者不能投票,及领投票当时未主动告知等问题等,都是造成18岁公民权复决没有通过的原因。
至于下一步该如何做?有法律学者提出“立法院”可以直接修法,把公民权降为18岁。但也有人反对,批评是输不起,会引发对立。
民进党“立委”锺佳滨、范云今天举行“修宪”提案何去何从—18岁公民权叩门未过的下一步”公听会。
台湾首度“宪法”修正案公民复决“18岁公民权”26日与九合一选举同时投票。门槛极高,至少要有961万9697同意票才能通过。最后同意票有564万7102票,不同意票有501万6427票,未能跨过门槛。
东吴大学法研所教授李念祖在公听会上表示,“立法院”可以直接修法,把公民权降为18岁,谁会说违法呢?谁会说“立法院”违宪?谁的权力会被侵犯?如果有“立委”说不能这样做,就请“立委”去申请大法官“释宪”。对于被选举权,他也认为可以直接修法,直接都修法就可以,现在修法把公民权降为18岁,那今天还没有满18岁的,等修法后,2024就可以投票,现在不做就来不及了。
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助理教授姚孟昌则说,18岁公民复决权,就像选举有赢、有输,要说用“释宪”处理“修宪”门槛,才是真正不可能的任务,“修宪”已经有明文规定,大法官是不敢受理,就算受理也无法给予一个让大家满意的答案。
他也提出,这次投票40万人复决权被剥夺,这是可以提出大法官的“修宪”权,“宪法”增修条文说要在自由地区有选举权才能投票,公投的年龄是规范在公投法,应该就是18岁,但是这次“修宪”复决权却是20岁。18岁到20岁之间有超过40万人,“宪法”权力公民团体应该替18岁到20岁的民众,提出“宪法”法庭诉讼,这剥夺公民投票权力,大法官不能拒绝“释宪”,也不能推托,应当有所作为。
东海大学政治学系教授沈有忠表示,现在要提出大法官“释宪”,会不会引发第二个对立,会被说是输不起,在这个游戏规则下输的,又要用另外的游戏规则解套,会被认为输不起。
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副秘书长林于圣说,针对这次投票结果“中选会”有三件事要检讨,宣传文问题、确诊问题,以及领投票问,这个“修宪”案是在“立法院”全数通过,但是很多人根本不知道,“立法院”通过的案子为什么政府单位不能宣传,这次宣传行政部门缺席,是很大问题,希望以后可以解决。
他也说,反对票有501万票,世代冲突问题越来越严重,如果投票内容大家不是很反对,因为“立法院”朝野共同赞成,“那以后世代冲突是要去沟通”。
锺佳滨表示,2005年第7次“修宪”取消“宪法”本文规范的“国民大会”“修宪”权,改由增修条文第12条的公民复决程序决定之,而本次公民复决的结果显示,现行“修宪”门槛让后续“修宪”近乎不可能,导致“宪法”的“国民主权”原则无法落实,因此,增修条文第12条是否有违宪的可能?未来可由什么机关发动声请“释宪”与声请情境,以及18岁公民权还能透过那些途径实现。
锺佳滨进一步提出“释宪”之外的另一种可能,直接由“立法院”修法降低《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年龄规定,至于该条文是否抵触“宪法”,则由大法官“释宪”判定。
“中选会”综合规划处长高美莉表示,这次复决权没有通过,因为“修宪”门槛真的太高了,总共有1066万人参与投票,只是大家注意到“修宪”议题,为什么没有很热,是因为没有正、反方,正方是“立法院”,却没有反方,导致能见度没有这么高。
“司法院”的意见则提到,“宪法”诉讼法施行后,尚未有此类的案件。故仍有待大法官未来于具体个案中做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