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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立委”当选人翁晓玲及罗智强。(中评社 杨腾凯摄) |
罗智强表示,至于监督制衡方面,一、“总统”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成为常态。二、各独立机关乃至行政首长之人事任命及解任应受“国会”强力监督。三、推动“国会”调查权和听证权。四、制订藐视“国会”罪。
罗智强表示,这些都是国民党改革起手的第一步,邀请“总统”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并常态化,避免再度发生所谓蔡英文745天不受访神隐消失的事件。
罗智强指出,“国会”的调查权跟听证权,这是民主国家行之有年的惯例与法治。至于制定藐视“国会”罪,其实藐视“国会”、做伪证、妨碍“国会”调查都是重罪,“国会”调查听证与藐视“国会”的相关法制必须制定,才能够确保行政单位能做到蔡英文曾经承诺的谦卑、谦卑再谦卑。
翁晓玲表示,现行制度“立委”只有文件调阅权,这远远不够,大法官历任解释中也都认可“立法院”可拥有调查权,这也是“立法院”职权行使时非常重要的辅助权力。至于藐视“国会”罪,也是未来必须要更加努力推动的,予以明文化,才能够强化“立法院”监督行政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