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民党团书记长林思铭接受媒体采访。(中评社 杨腾凯摄) |
中评社台北9月23日电(记者 杨腾凯)中国国民党籍“立委”翁晓玲提出《“宪法”诉讼法》修正草案,提高大法官“释宪”判决门槛,从原先的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改成3分之2以上同意。对此,国民党团书记长林思铭今日表示,此项修法将列入国民党优先法案,预计27日完成一读。
依照现行规定,大法官作成判决或暂时处分时,需现有总额3分之2以上大法官参与评议,并得到现有总额过半数同意。翁晓玲提出修法,把大法官2分之1的同意门槛提高到3分之2。换言之,若修法通过,未来需要至少10名大法官参与评议,并有至少7名同意才能做成判决。
另一方面,“司法院”15位大法官中,其中7位将在10月底届满,假设翁晓玲修法版本通过,“立法院”又迟迟不通过“司法院”新人事,仅剩的8位大法官将不足参与判决或暂时处分评议的10人法定门槛,等于让“宪法”法庭陷入停摆。
此次蓝委提案修《“宪法”诉讼法》,绿营说是拿大法官开刀的报复行为。
林思铭表示,绿营这个说法完全不瞭解法律,大法官员额是15人,因为现行法令没有把员额讲清楚,所以我们提案修改《“宪法”诉讼法》第4条,把大法官员额明定清楚为15人。另一方面,现行法令规定,只有二分之一的大法官就可以做出实质裁判,但我们认为这会有问题,如果大法官现有员额只剩下一半都不到的时候,最后三、四位大法官就可以决定“宪法”法庭的案件裁判,这种的裁判显然只是少数观点,不具多元性,对于声请“释宪”的民众影响巨大。
林思铭表示,所以我们认为要让大法官更有多元性,不是只有少数人的观点,所以我们提案修法,对于“宪法”法庭的审理人数,我们要提高成大法官员额15人的三分之二,也就是至少要有10位以上的大法官参与诉讼审理,才是多元观点,这样较能保障民众权益。
林思铭指出,这个会期对于翁晓玲关于《“宪法”诉讼法》的修正草案,将“宪法”法庭大法官参与评议的人数提高到总员额的三分之二,这将列入我们本会期的优先法案,并且在明日的程序委员会纳入排案,预计27日完成一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