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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委麦玉珍。(中评社 杨腾凯摄) |
麦玉珍质询时指出,赖清德说要培训40万民力投入全社会防卫,请问法源依据在哪?然后根据《民防法》规定,“内政部”可以培训民力,但都是要志愿性质,凭什么要大家都得参加不可?然后后备军人、替代役男都可以动员,然而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没有立法,根本不能动员,也没有预算支出,没有法源依据可以动支预算,根本违法行政。
董建宏表示,《民防法》第一条就有规定,为了有效运用民力,发挥民间自救功能,达到平时灾防救护的状态,所以我们去进行民防动员。
董建宏指出,民防动员范围包括抢救灾害、维持地方治安以及民间自卫,包括“直辖市”的民防总队以及公营事业也有特种防护单位,是为了面对紧急状况时,例如最近可能有台风,或有自然灾害的状况,我们都需要训练人力,自救才能他救。
董建宏强调,我们有法源依据,《民防法》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