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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已形成一批先行先试经验,取得一批首创性对台融合发展成果(图片来源:网络) |
三、福建融合发展示范区1周年 成果丰硕
2024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满一周年,国台办介绍多方面成果时指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已形成一批先行先试经验,取得一批首创性对台融合发展成果,福建正日益成为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社会融合方面,台胞往来通道更加畅通,“小三通”航线持续加密;台胞在闽生活更加便利,台胞居住证社会面应用基本实现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便利;台胞在闽就业创业更有保障;台胞在闽社会参与更加广泛,一些台胞出任、获聘台资企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负责人、法人和仲裁员、调解员、陪审员。经济融合方面,闽台经贸稳步增长,金融合作创新发展,设立大陆首支由台商发起的两岸产业投资基金。率先打通台胞境外自有人民币投资大陆通道,落地大陆首笔台胞跨境直接汇入人民币购买商品房和两岸融合数字人民币债券。行业标准共通持续推进,上线两岸标准共通信息与服务平台。情感融合方面,民间交流日趋热络,青年交流更加深入,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平台建设加强。
2024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台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48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福建省,在北京召开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福建省提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支持的政策(事项),部署下步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落实落细。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宋涛在会上表示,今(202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就对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建设好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高质量成果,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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