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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铭(左)。(中评社 张颖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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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台北1月13日电(记者 张颖齐)“立法院”10日否决“行政院”提出之《“宪法”诉讼法》覆议案,“立法院”预计13日将覆议案咨文送交“行政院”、“总统府”,赖清德最迟应在23日公布,新法最晚25日生效。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13日强调,会按照程序提出“释宪”与暂时处分,但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罢免中国国民党籍“立法院长”韩国瑜,就算现状罢不了,也会持续提倡,并呛“我会参加韩国瑜离开“立院”的告别演说!”
民进党为让《宪诉法》新法无法上路,“行政院”目前研议3种救济途径,一、法案公布未生效期间,提出民事、刑事诉讼时常有的“预防性权利救济”;二、“行政院长”副署后、“总统”公布后,但法案还未生效的3天内,循“释宪”途径并声请暂时处分;三、法案生效后再走“释宪”、声请暂时处分。不过,最后一步会因为新的《宪诉法》生效,大法官审案人数未达门槛而无法运作。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13日举行“这样的院长可以不下台?可以不罢免吗?”记者会,与会的有总召柯建铭、干事长吴思瑶、书记长蔡易余。
柯建铭表示,民进党团绝对遵守“宪法”,面对“政院”覆议、赖清德公告,民进党团会提出暂时处分、“释宪”。韩国瑜想透过媒体放话,不该躲起来,要讲清楚。目前《宪诉法》依“立委”现有总额3分之1以上之声请“释宪”,民进党团要把“释宪”门槛要降低到4分之1“立委”同意即可“释宪”,还有“立委”不能当大法官,所以中时、联合炒作问题并不存在,国民党有胆就叫国民党籍前大法官苏永清、前政务顾问陈长文来跟他辩论,别派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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