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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评社 沈而忱摄) |
回应你关于电影的审查问题,正正就是我刚才说的第二点——我们要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能够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是需要重新检视我们每一套制度,是否能够跟落实“一国两制”相适应,抑或有所违背、遗漏了一些灰色地带,很容易让别有用心的人去利用,譬如选举制度,所以为什么这几个月要完善选举制度,就是来堵塞这些漏洞。而在《电影检查条例》里,因为一直香港没有国安法这些法律,所以我们的检查员去进行电影检查时,在他们的要求和指引里,没有出现过关于国家安全这个概念。其实对于我们的检查员不是太理想,因为他们不知道在国安法实施后,这是一个需要考虑的角度。今次修订这个指引,就是这个目的。现在快将是国安法落实一周年,很多人当初都说有了国安法就会这样不行、那样不行,不可以讲说话、不可以写文章、不可以骂特首,但过去12个月,大致上这些表达自由的行为仍然继续,唯一不可以就是不可犯法,所有违反国安法或其他法律的人士,我们都会严格执法,然后加以惩治;但维护个人自由,在不违反国安法下,全部都可以进行。业界因为星期五公布了这个指引有一些焦虑,正如去年六月推出国安法,很多人都有焦虑,是需要时间沟通去厘清这些所谓“红线”。其实是否这么容易会踩到这些“红线”而扼杀了香港创意产业的表达自由,我自己深信不会,亦正如国安法没有影响绝大部分市民的自由,它惩治的是一些违反国家安全的人。我亦跟邱腾华局长说过,既然业界有这些关注,没错,指引已经草拟并颁布,但可以跟业界多些沟通、见面、解释,大家有多些互动,或许可以将部分指引更加具体化,从而减少他们的疑虑。
这类检视我们现行的体制、制度、法律是否跟国安法相适应,会是很持久和很庞大的工作,因为积累了20多年,很多事情都如骆惠宁主任所说是“积非成是”——即其实是不对的,不过做了20多年,大家以为是对;或者如我曾经公开发言说过,是“只眼开只眼闭”,当作看不见。现时既然“一国两制”经过全国人大两个重大举措,重回正轨,是时候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在我任内,我每一天都会从这个角度去检视我们现行的体制、制度、做法、法律,如有需要作出更新、完善,作为行政长官,责无旁贷,因为唯有这样,才可确保“一国两制”继续前进。
至于你第三个问题,一如以往,我不会回答。我只会说我现在每一天都仍然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亦会很努力去做我的工作。我的工作未必是尽善尽美,但我可以大胆地说,我每一件工作也是为了香港的利益,所以需要做得更好、需要听多点意见,这亦是我每天告诫自己担任行政长官时需要掌握的情况。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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