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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团体质疑台中市政府建造妈祖园区有“违宪”之虞。(中评社 方敬为摄) |
本身是教徒的前“国防部长”蔡明宪代表发言表示,“宪法”规定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不过市府提供土地,在大安区兴建妈祖文化园区,已经违反“宪法”,其中大法官释字第573号理由书中即提到,“宪法”规定,国人无分宗教,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政府对宗教应谨守“中立宽容”原则,不得对特定的宗教加以奖励或禁制,而台中市府提供土地,兴建妈祖园区、摆放神像,即有“违宪”之虞。
市府观旅局则回应表示,大安妈祖文化园区是以文化观光为规划方向,不是从宗教为规划方向,希望藉由该园区创造及翻转海线观光发展,历经12年三任市长努力,园区已完成游憩服务建物并开放公众参观,园区定位为提供民众观光游憩休闲的公共场域,现况土地为游憩用地,均符合相关土地使用规定。
观旅局指出,在妈祖雕像部分,是以文化及公共艺术角度规划,目前已由财团法人台中市兴富发文化艺术基金会捐赠雕像,并无政府预算,目标于2026年完成妈祖雕像。另外,早已有公务部门出资办理宗教设施先例,包括日月潭耶稣堂、马祖妈祖宗教文化园区、澎湖大仓妈祖文化园区、梨山耶稣堂等。
观旅局强调,没有所谓独厚特定宗教的问题,中市府每年都办理耶诞节庆祝活动,吸引百万参观人潮,替地方带来上亿元的商机,同时积极推动台中穆斯林友善之旅,相关单位也在机场、车站等处设置祈祷室、友善厕所等友善设施,可见市府多元、开放的态度,并不会独厚特定团体。 |